一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 1. 量价分离、风险分担:招标人承担工程量偏差风险,投标人承担单价风险。 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费、管理费、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。 2. 强制性规定:安全文明施工费、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及省级标准计取,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打折。 二、施工过程价款调整与签证管理 1. 工程变更调价原则:已有适用单价的,按原单价;有类似单价的,参照执行;无适用或类似单价的,由承包人提出,发包人确认后执行。 新增项目切忌先干后算。 2. 物价波动调差: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(如±5%)时,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。 永州等地住建局会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价,作为调差的法定依据。 3. 签证有效性:现场签证必须做到“事由清晰、工程量准确、附图详实”,并在合同约定时效内(通常为事件发生后14天)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。 三、竣工结算审核争议与化解 1. 以审代拖:部分审计机构无限期拖延结算。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审核期限(如28天或56天),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结算价。 2. 重复计价争议:清单项目特征已包含的工作内容,不得另行签证增加费用;定额组价时需防范材料损耗率及机械台班的重复计算。 3. 质量争议扣款:工程存在质量缺陷,但已投入使用,发包人主张扣减工程款的,除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外,法院一般支持按修复费用扣减而非直接拒付。 四、全过程造价咨询前置 争议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预防。 引入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,从合同起草、清单编制到进度款支付实施全过程管控,“合同有约定、变更有程序、计量有依据”。 结语 结算争议的是利益博弈与契约精神的冲突。 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,严格执行变更签证程序,善用造价信息价作为裁判依据,方能化解结算僵局,实现发承包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