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绩认定对发票的要求 根据2025年新政,工程业绩需上传施工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,虚假业绩将列入“黑名单”。 而增值税发票(销项发票)是工程真实发生、金额准确的最直接证据。 二、财税人员的发票管理规范 1. “三流一致”:资金流(银行流水)、发票流(增值税发票)、合同流(工程合同)完全一致。 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导致业绩不被认定。 2. 发票备注栏:建筑业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(市、区)名称及项目名称。 财税人员需严格审核开票信息,避免因备注不全导致发票无效。 3. 存量业绩补票:对于历史业绩,若当时未开具足额发票,财税人员需协助业务部门与客户沟通,补充协议或红冲重开等方式,还原真实的业绩金额。 三、代办机构的业绩包装支持 91财税协助企业整理历史项目资料,补充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竣工备案,并设计“业绩分包”方案,利用关联企业工程业绩合并申报。 四、电子发票的归档 随着全电发票的普及,财税人员需建立电子发票归档,业绩相关的发票电子件能随时调取,应对资质核查。 总结 发票管理是连接财税与资质的桥梁。 永州财税人员需将发票管理前置到项目施工中,每一笔业绩都有“票”为证,为资质升级铺平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