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质审查公示意见异议与陈述(永州版)

一、公示与陈述时间 1. 公示:资质审查意见会在“湖南省住建厅”或“永州市住建局”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通常为7个工作日。 2. 陈述: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交陈述申请。 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无异议,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。 二、陈述的“铁律” 1. 不能增加新业绩和新人员:审查公示意见为“业绩、人员不达标”的,企业陈述时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,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。 2. 一次性补正:陈述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传,不能分批提交。 3. 佐确:不是简单的“我合格”,而是要提供明确、有力的佐证材料。 例如,公示说“人员社保存疑”,陈述时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更详细的缴费明细和说明函。 三、常见陈述情况与策略 • 情况一:对人员资历的质疑 • 策略:说明该人员的学历、工作经历与专业对应,提供毕业证、职称评审表等补充材料。 • 情况二:对业绩真实性的质疑 • 策略:提供从四库一平台截图的详细页面,业绩已备案;或提供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业绩核查意见函。 • 情况三:对材料形式问题的质疑 • 策略:重新整理签章不清晰的材料,上传更清晰的扫描件,并附上重签说明。 四、永州企业陈述注意事项 • 态度端正:陈述书应措辞专业、态度诚恳,避免出现指责审核专家的语言。 • 逻辑清晰:明确指出是对哪一条意见的异议,并提供一一对应的证据。 总结 陈述是资质申报的“机会”。 永州企业在收到公示意见后,应冷静分析,针对性地准备陈述材料,切忌“答非所问”或“增加新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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